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號)等有關規定,現將邢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行”)與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之間的重大關聯交易事項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2025年6月16日經邢臺銀行授信審查委員會審議,本行按照授信審批和授權程序,審批同意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貸款7500萬元。該關聯交易,已經本行董事會審批通過,審批決策程序合法合規。
二、交易對手情況
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劉宏偉,注冊資本200000萬元,企業類型是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屬于商務服務業,注冊地河北省邢臺市高新區興盛街6號,經營范圍為:一般項目(自有資金投資的資產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企業總部管理、企業管理、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城市綠化管理、酒店管理及物業管理等),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許可項目(建設工程施工;旅游業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為準。
與本行的關聯關系: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本行主要股東,屬于本行關聯方。
三、定價政策
基于本行日常經營業務開展需要,本次與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間的關聯交易按照商業原則,以不優于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業務審批及交易定價按照正常業務流程開展,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損害本行及本行股東利益的情形。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集團授信160700萬元,占我行2025年3月末資本凈額的11.8%;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授信68000萬,占我行2025年3月末資本凈額的5%。按照《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規定,屬于重大關聯交易。
五、關聯交易審批意見或決議情況
2025年6月,本行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2025年第十二次會議審批通過該筆關聯交易后,第六屆董事會2025年第十六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審議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用信的議案》。本次重大關聯交易已經按照監管規定及本行關聯交易管理規定履行了審批程序,決策程序合法合規。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本行獨立董事對本次涉及關聯交易發表了獨立意見,相關意見如下:
獨立董事李豪新書面意見:公司擬給河北順德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貸款7500萬元,屬公司正常業務,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依照市場公允價格、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也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造成重大影響;本次關聯交易符合監管部門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符合邢臺銀行關聯交易相關管理辦法的規定;本次關聯交易已依法履行了相關的內部審批程序。
獨立董事李宗芳書面意見:本次關聯交易事項屬于本行日常業務經營中的合理交易,符合法律法規、監管部門及本行的有關規定;本次關聯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依照市場公允價格進行,符合本行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本行股東利益的情形,不會對本行及未來的財務狀況產生不利影響,也不會影響本行的獨立性;本次關聯交易依法履行了內部審批程序,決議合法、有效。
邢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